本帖最后由 杭州RCFans 于 13-7-3 12:56 编辑 总 则 (一)模型 1、车辆模型必须安装车壳,车壳必须着色美化,不得用原透明车壳或简单贴纸美饰,车壳外不得另设置保护物参赛。 2、车辆模型上的螺钉不能伸出车壳外。车底板下部不得有螺钉等突出物。 3、车辆模型必须在底盘前端安装非金属材料的防撞缓冲器。 4、车辆模型必须有可靠的刹车。内燃机车辆模型必须安装离合器,在发动机转动时车辆模型能停止不动。 5、内燃机车辆模型必须安装效果良好的消音器,消音器损坏或脱落均不得比赛。 (二)电子设备及感应器 1、遥控器建议使用2.4GHz遥控设备。 2、比赛中若有两位或以上选手使用相同频率,排位在前的选手可以继续使用该频率,排位在后的选手必须更换频率;此情况在预赛第一轮发生时,则抽签决定。 3、所有发射机须在当日所有比赛开始前30分钟交发射机管理处,比赛时领取,赛后立即关机交回,直至所有比赛结束后方可取回。若有不上交者,则取消当日比赛资格。 4、比赛采用电子计时,可使用个人或公发感应器。当使用公发感应器时车辆模型须有安装电子感应器的位置及装置(7mm安装孔及大卡销)。赛后队员须立即归还公发感应器,如有意隐藏、损毁公发感应器导致赛程延误的,取消当日该队的比赛成绩;因安装不牢固等原因造成公发感应器损坏、遗失等情况发生,使用者须照价赔偿(价值2000元/只)。 5、所有参赛车辆禁止使用外加陀螺仪及含内置陀螺仪的电子设备,如发现使用将取消参赛着的所有轮次成绩。 6、舵机、电子调速器及遥控器品牌不限,电动车不得外接接收机电池,有规定的项目除外。 7、锂电池必须具有硬质外壳的车模专用电池,充电和使用电压不得高于8.42V,充电时建议使用锂电专用防爆袋,因锂电池使用而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由各队自负。 8、原厂配件不包含:螺丝、螺母、垫片、轴承、热火头等标准件及车模通用零件。 (三)竞赛方式及成绩评定 1、竞赛在封闭跑道内进行,电动车预决赛时间为5分钟;内燃车预赛时间为10分钟,决赛时间为20分钟。 2、比赛分组进行,预赛分组每组最多10人,预赛前8名进入决赛。 3、竞赛过程按事先编排的时间顺序进行检录、审核及竞赛,规定时间未到的运动员,该轮视为弃权。 4、所有比赛进行二轮预赛一轮决赛,以预赛中较好一轮成绩进入决赛。决赛时以预赛最好成绩确定个人决赛发车排位,以决赛成绩评定个人成绩。如决赛成绩相同则以预赛成绩确定名次。 5、预赛时采用独立发车,决赛时根据预赛成绩排列先后,同时发车。发车时因故未能出发的车辆同样计时,修复后由维修区自行出发。 6、裁判发出“收车”口令时,参赛车辆应驶回终点,结束该轮比赛。 7、每轮比赛的成绩按其行驶的完整圈数及所用时间为该轮成绩,完成比赛圈数多者名次列前,圈数相同时间短者名次列前。 8、如因天气等原因不能完成全部轮次比赛时,则按已有成绩评定最终名次。 (四)助手及公共助手 1、每名选手可有一名助手。发车时助手不得用外力帮助发车,发车后应立即退出跑道。 2、竞赛中车辆维修须在维修区进行,所用时间不予扣除。维修后的车辆应从维修区发车。 3、竞赛中各参赛队员须互为公共助手,即上一轮比赛队员为下一轮队员担任公共助手。公共助手需自觉担当,处理场上车辆碰撞停驶的复位、故障车辆拿出场外的任务,一旦发现不自觉承担公共助手责任时,将被处以警告直至取消上轮比赛成绩。内燃机越野车允许有2名助手。 (五)其他处罚 1、违反参赛技术指标的车辆,将被取消所参加轮次的成绩。 2、静场期间仍在赛场内操纵模型车辆的选手,不听从劝诫,或造成场地设施受损等延误竞赛工作的,将取消下轮比赛资格。 3、选手遥控设备有干扰同组其他人员情况,且不能按要求更换的,将不予参加比赛。 4、选手及助手比赛时未按规定佩戴本人证件及号码背心的,将不予参加比赛。公共助手未按规定佩戴本人证件及号码背心的,取消该选手该轮成绩。助手进入场地捡车、维修时,取消该选手该轮成绩。 5、参赛选手的助手多于规定人数的,取消该选手该轮成绩。比赛时选手或助手有触碰阻挡其他车辆,且影响正常行驶的,取消该选手该轮成绩。 6、参赛车辆没有贴号码或使用他人车辆参赛的,取消该选手该轮成绩。 7、在竞赛时间内,违规的选手将会依照情节轻重接受通过维修站、进维修站罚停5~10秒、扣圈或取消该轮比赛成绩等处罚。如处罚在竞赛时间内没有完成,将在该轮比赛后追加罚时5~10秒、扣圈或取消该轮比赛成绩等处罚。选手在接受处罚后应在2圈内完成处罚,如不及时完成处罚,将会受到追加的处罚。 8、竞赛中禁止车辆之间发生任何形式的碰撞,选手有义务避免车辆发生任何碰撞。如某位选手因碰撞而获得优势,应主动或在裁判提示后让出优势,如在裁判提醒后仍没有让出其所获得的优势,则将视情形受到相应处罚。 9、在竞赛中,恶意制造碰撞的选手将被取消参赛资格。 10、竞赛中被套圈的车辆应主动避让快车,不得有阻碍快车超车的动作,在裁判发出提醒后,被套圈车辆应在3个弯道内让快车通过,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将给以处罚。 11、预赛时,抢跑者将受到通过维修站处罚。决赛时,比赛正常发车后,抢跑者应在第一圈回到维修区,罚停5-10秒;如果抢跑影响了比赛正常发车,发车将重新进行,抢跑者将罚至最后一个发车位发车,原在抢跑者后的自动前移一位发车。 12、选手对裁判工作有异议时,必须通过领队以书面方式向总裁判长提出;对本轮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比赛结束后半小时内提出,对成绩名次评定有异议时,应在公布成绩后的30分钟内提出。 各单项器材规定 小学组: (一)1/18后驱电动公路车 1、车辆需为1:18比例后驱电动公路车,车架品牌不限。车长不得大于240mm,车宽不得大于115mm,轮胎直径不得大于40mm。 2、马达限制使用指定睿智180有刷马达。 3、电池限制使用4*1.2V镍氢或镍镉电池(4.8v),电池品牌不限。 4、车壳品牌不限,但须为1:18比例平路车壳, 车壳按照原厂标线裁剪。 (二)1/18电动越野车 1、限用卡斯特、HPI1/18、飞神电动越野车,允许使用本厂市售配件对车架进行改装。 2、马达限制使用原厂马达。 3、限制使用本厂原装轮胎。 4、电池限制使用6*1.2V镍氢或镍镉电池(7.2V),品牌不限。 5、车壳品牌不限,但须为1:18比例越野车壳, 车壳按照原厂标线裁剪。 (三)1/10普及版电动房车 1、车辆可使用1/10田宫TT01、1/10HPIE10、1/10飞神电房,车辆必须使用原装塑料底盘并不得改装,A臂必须为塑胶材质,车辆其他改装件不得使用碳纤维材料。 2、马达限制使用田宫540白皮马达或E10 540有刷马达。 3、轮胎限制使用指定飞神完成胶胎(光头胎,编号:511142)。 4、电池限制使用车模专用6*1.2V sub-c镍氢或镍镉(7.2V)电池。 5、5、车壳限制使用195mm以下四门房车车壳,品牌不限。可使用一个尾翼并安装于车壳后部原标线位置,尾翼不得高过车顶。车壳按照原厂标线裁剪,除车壳柱、天线和感应器开孔外不得额外开孔。 (四)1/10F1电动公路车 1、车架限制使用飞神F11,编号FS-52101,只可使用飞神原装F11零件,不得对车辆进行改装。大齿限制使用原装102t,编号8112-521001。小齿限制使用原装25t,编号8211-521004。舵机保护器品牌不限。 2、马达限制使用原厂马达。 3、轮胎限制使用原厂F11海绵胎。 4、电池限制使用车模专用6*1.2V sub-c镍氢或镍镉电池(7.2V)。 5、车壳限制使用原厂F1车壳编号521024, 车壳按照原厂标线裁剪。 初中组: (一)1/18电动越野车 1、限用卡斯特、HPI1/18、飞神电动越野车,允许使用本厂市售配件对车架进行改装。 2、马达限制使用原厂马达。 3、限制使用本厂原装轮胎。 4、电池限制使用6*1.2V镍氢或镍镉电池(7.2V),品牌不限。 5、车壳品牌不限,但须为1:18比例越野车壳, 车壳按照原厂标线裁剪。 (二)1/10 F1电动公路车 1、车架限制使用飞神F11,编号FS-52101,只可使用飞神原厂市售零件及改装件,不得改动原产品结构。大齿限制使用原装102t,编号8112-521001。小齿限制使用原装25t,编号8211-521004。舵机保护器品牌不限。 2、马达限制使用飞神RC540有刷马达,马达在报到时交审核裁判组检验通过后方可参赛。 3、轮胎限制使用原厂F11海绵胎(编号:521002)。 4、电池使用 6*1.2V sub-c镍氢电池(7.2V)或2*3.7(3.3)V锂聚合物(Li-po 7.4V)电池或锂铁(LiFe 6.6V)电池。 5、车壳限制使用原厂F1车壳编号521024, 车壳按照原厂标线裁剪。 (三)1/10普及版电动房车 1、车辆可使用1/10田宫TT01、1/10HPIE10、1/10飞神电房,车辆必须使用原装塑料底盘并不得改装,A臂必须为塑胶材质。车辆其他改装件不得使用碳纤维材料。 2、动力系统中,马达限制使用13.5T以下等级有感无刷马达,品牌不限,且无感状况下实测KV值不得高于2700KV;电子调速器可使用双天(DUALSKY)或好盈(HOBBY WING)品牌各款车用电调,但必须使用无进角(non-timing)程序,并具有闪灯模式指示。或使用好盈35A 3000KV无感无刷学生套装(编号:81030020)。或使用RZ 35--60A学生套装。马达在报到时必须交审核裁判组检验通过方可使用。 3、轮胎限制使用指定飞神完成胶胎(光头胎,编号:511142)。 4、电池使用 6*1.2V sub-c镍氢电池(7.2V)或2*3.7(3.3)V锂聚合物(Li-po 7.4V)电池或锂铁(LiFe 6.6V)电池。 5、车壳限制使用195mm以下四门房车车壳,品牌不限。可使用一个尾翼并安装于车壳后部原标线位置,尾翼不得高过车顶。车壳按照原厂标线裁剪,除车壳柱、天线和感应器开孔外不得额外开孔。 (四)1/10内燃机房车 1、车辆限用国产飞神1/10内燃机房车,必须使用飞神原厂配件对车辆进行改装。 2、前车窗只可开一个直径≦60 mm的加油口,不得开通风口。后车窗可以开散热孔,开孔面积不得超过车窗的50%。 3、侧面前车窗可以开孔,侧面后车窗必须保留。油针调节口和天线开口直径≤10mm。 4、车宽≦200mm,以轮胎最外延的最大宽度为准。 5、内燃发动机限用飞神15级手拉引擎(编号:511065),竞赛时必须使用手拉启动。 6、车壳限制使用200mm以下四门房车车壳,品牌不限。可使用一个尾翼并安装于车壳后部原标线位置,尾翼不得高过车顶,车壳按照原厂标线裁剪。 7、轮胎限用26mm飞神橡胶轮胎,禁止在轮胎表面加装任何突出物。 (五)1/10后两驱电动越野车 1、车辆品牌不限,但须是后两驱电动越野车 2、车窗全保留,只可开直径≤10mm天线开口。 3、动力系统中,马达限制使用13.5T以下等级有感无刷马达,品牌不限,且无感状况下实测KV值不得高于2700KV;电子调速器可使用双天(DUALSKY)或好盈(HOBBY WING)品牌各款车用电调,但必须使用无进角(non-timing)程序,并具有闪灯模式指示。或使用好盈35A 3000KV无感无刷学生套装(编号:81030020)。或使用RZ 35--60A学生套装。马达在报到时必须交审核裁判组检验通过方可使用。 4、电池使用 6*1.2V sub-c镍氢电池(7.2V)或2*3.7(3.3)V锂聚合物(Li-po 7.4V)电池或锂铁(LiFe 6.6V)电池。 5、禁止使用表面含有固体附加物和金属物的轮胎。 6、车壳按照原厂标线裁剪,按原车型保留车壳外形、车窗和定风翼,。 高中组: (一)1/10F1电动公路车 1、车架限制使用飞神F11,编号FS-52101,只可使用原厂零件对车辆进行改装,不得改动原产品结构。齿轮、舵机保护器品牌不限。 2、马达限制使用好盈Xerun Justock SPEC Race车用无刷动力系统套装(编号:Combo-JS6,21.5T马达)或飞神RC540有刷马达,马达在报到时交审核裁判组检验通过后方可参赛。 3、轮胎限制使用F1海绵胎。 4、电池使用 6*1.2V sub-c镍氢电池(7.2V)或2*3.7(3.3)V锂聚合物(Li-po 7.4V)电池或锂铁(LiFe 6.6V)电池。 5、车壳限制使用原厂F1车壳编号521024, 车壳按照原厂标线裁剪。 (二)1/10电动房车 1、车架限制使用四轮独立悬挂1:10电动房车车架,车架品牌不限。 2、马达限制使用11.5t(定子线圈内阻不小于标准电机(好盈11.5t)的10%)以下等级540有感无刷马达,无感状态下实测KV值不得超出3000KV(KV值检测以裁判组检测仪检测为准),马达品牌不限,马达在赛前报到时必须交审核裁判组检验通过方可使用。 3、轮胎限制使用24mm﹣26mm胶胎,品牌不限。 4、电池使用 6*1.2V sub-c镍氢电池(7.2V)或2*3.7(3.3)V锂聚合物(Li-po 7.4V)电池或锂铁(LiFe 6.6V)电池。 5、车壳限制使用195mm以下四门房车车壳,品牌不限。可使用一个尾翼并安装于车壳后部原标线位置,尾翼不得高过车顶。车壳按照原厂标线裁剪,除车壳柱、天线和感应器开孔外不得额外开孔。 (三)1/10内燃机房车 1、前车窗只可开一个≤60 mm直径的加油口,不得开通风口,保留后车窗,可开多个散热孔。 2、侧面前车窗可以开孔或剪去,侧面后车窗必须保留。 3、只能有一个点火器开口、调油针口和天线开口。 4、车宽≤200mm,以轮胎最外延的最大宽度为准。 5、油箱到化油器口的燃油≤75cc,油箱外不得加装油滤。 6、内燃发动机气缸容积≤2.5cc(15级)。 7、不含燃油、计时器整车总重量不得小于1725克。 8、车内不得设置电机启动装置。 9、车壳限制使用200mm以下四门房车车壳,品牌不限。可使用一个尾翼并安装于车壳后部原标线位置,尾翼不得高过车顶,车壳按照原厂标线裁剪。 (四)1/10电动越野车 1、车辆品牌不限。 2、车窗全保留,只可开直径≤10mm天线开口。 3、动力电机使用有刷540型,或≤540级别无刷电机。 4、电池使用 6*1.2V sub-c镍氢电池(7.2V)或2*3.7(3.3)V锂聚合物(Li-po 7.4V)电池或锂铁(LiFe 6.6V)电池。 5、禁止使用表面含有固体附加物和金属物的轮胎。 6、车壳按照原厂标线裁剪,保留车壳外形、车窗和定风翼。 (五)1/8内燃机越野车 1、前车窗只可开一个≤60 mm直径的加油口。保留后车窗侧面车窗,可开多个散热孔、调油针口和天线开口。 2、油箱到化油器口的燃油≤125cc。(含油滤) 3、内燃发动机气缸容积≤3.5cc(21级)。 4、不含燃油、计时器整车总重量不得小于3200克。 5、车内不得设置电机启动装置。 6、禁止使用表面含有固体附加物和金属物的轮胎。 7、车壳按照原厂标线裁剪,保留车壳外形、车窗和定风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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